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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26万人围观的性犯罪:N号房事件背后的罪与罚全解读

近日,韩国警方破获了一起性剥削案件。

“N号房”,这个陌生代号背后隐藏的一系列令人发指的犯罪事件,一经曝光即掀起巨大波澜,并持续在网上发酵,网友纷纷表示震惊和愤慨。

那么,这个令韩国举国震惊的“N号房”,究竟是什么?

这类事件,如果发生在我国又应当如何处理?

以下仅从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发,对该事件背后的罪与罚进行一些分析。

一、什么是“N号房”事件?

“N号房”是一起发生在韩国的集体性犯罪事件,罪犯冒充警察威逼利诱受害者拍摄裸照,并以此威胁受害者,对她们实施性犯罪。
而这些犯罪过程会被罪犯拍摄下来,然后发布到名为“聊天房”的聊天群里,供人观看。

截止至目前警方所掌握的线索,“N号房事件”的受害者已经达到了74人,其中包括16名未成年女孩,年龄最小的仅仅只有11岁。

更令人胆寒的是,根据韩国警方的调查,曾经进入过这些直播间、甚至付费的会员数量,多达26万。

以下仅从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发,对该事件背后的罪与罚进行一些分析。

二、视频制作者可能会涉及哪些犯罪?

在我国,视频的制作者至少涉及两类犯罪:一类是性犯罪,一类是传播淫秽物品类犯罪

(一)性犯罪

我国刑法236条规定了强奸罪,237条规定了强制猥亵、侮辱罪。

 

如果视频制作者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构成强奸罪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
如果视频制作者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构成强制猥亵、侮辱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 猥亵儿童的,从重处罚。

不仅如此,本次事件中,有26万人观看了视频,已经符合了我国刑法规定的“公共场所”加重情节。

如果是性侵的话,行为人属于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,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直至死刑;如果是猥亵的话,行为人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,可以处5年以上、1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(二)传播淫秽物品类犯罪

第二类犯罪是关于淫秽物品的犯罪,一种是传播淫秽物品罪,属于非牟利型,它的法定刑最高是两年有期徒刑;还有一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它的法定刑最高是无期徒刑。

三、视频围观者可能会涉及哪些犯罪?

也许有人认为法不责众,围观者仅仅充当了看客的角色,没有上传视频,不构成犯罪。其实,刑法有一种理论叫共同犯罪。

根据共同犯罪理论,如果你明知道他人要去实施性侵,你明知道他人要去实施猥亵并要制作相应的视频,但是你依然为其提供金钱的资助,主观上你知道你在帮助他实施犯罪,客观上你也实施了帮助行为,已经符合了共犯理论的成立条件。

因此,对于视频围观者,他们围观了不幸,纵容了残忍,加剧了丑恶,构成了整个犯罪链条的重要一环,是难辞其咎的幕后帮凶,可以以强奸罪或者强制猥亵、侮辱罪的共同犯罪来加以打击。

四、性犯罪何时才能停止?

在“N号房事件”愈演愈烈的同时,对女性的种种侵害却仍在继续。更多的房间隐秘地建立,相关的视频依然在各种渠道被贩卖和传播。

实质上,色情文化的侵蚀早已经是一场愈演愈烈的社会顽疾,在互联网的高速扩散之下,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受到影响与荼毒,沦为非法侵害的帮凶。

不仅仅是韩国,甚至我们身边每一个人,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目标。

“性”本身并不丑陋,但当它与畸形人格、个人利益联系到一起就会变得肮脏下流。

整治侵害女性的不良行为,廓清色情犯罪的违法邪气,不仅仅需要政府完善监督管理、舆论加强正确引导,形成全社会的合力,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从自己做起,从制止身边的侵害做起,每一双手的保护,对于这个问题才会有更大的价值。

不可否认,人类的天性带有阴暗的部分,我们的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。

但克制,才是人类最伟大的品质。